律师档案
叶庚清
叶庚清律师
北京 朝阳区
律师统计
加载中...
网站公告

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。

咨询热线:13911080234

执业证号:11101200710129514

文章分类
网站文章
我的好友
暂时没有好友
一对一咨询
男方感情出轨,孩子未满百天提出离婚,我是否可以要求男方净身出户?
我与丈夫2008年9月登记结婚,当时他的父母并不同意。他说先不和他父母说,等有了孩子一切就都解决了。2011年6月13日丈夫突然向我提出离婚的要求,理由是其父母要求他必须和我断绝关系,并且要求我将腹中8个月的胎儿打掉。后在朋友的多方劝解之下他没再提离婚的事情。2011年8月28日,我在其手机短信中发现老公的弟弟为其介绍了女朋友,两人一直在交往,后丈夫承认,两人于5月份开始QQ聊天沟通,6月11日见面,并且同居。现在其家人都已经知道我们结婚且有了孩子,但是他的家人还是不认可,并要求他必须离婚。而且他一直不允许我和他的家人沟通,所以的一切都是他一面之词。 直到今天孩子才三个多月,他对孩子不闻不问。由于我不善于理财,家里的存款都是由他处理,多数都存在他的名下。而且我现在又面临着事业的危险。为了将来的生存和孩子的抚养,在提出赔偿和抚养费的要求同时,我是否可以要求丈夫净身出户?请问如果提起诉讼,胜诉的可能性有多大?
地区:北京-昌平区 分类:民事法律-婚姻家庭 提问时间:2011-11-13 14:42:23
提问者:tina2011
 
叶庚清
叶庚清律师
北京 朝阳区
13911080234
您好,要求净身出户较难得到法律支持,可要求民事赔偿。可来电详谈
回答时间:2011-11-13
温馨提示: 叶庚清律师提供“刑事辩护  ”等法律服务。
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叶庚清律师,叶庚清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。
您也可以拨打叶庚清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:13911080234,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。

叶庚清律师网
FABANG LAWYER
法帮网首页 | 法律咨询 | 朝阳区律师 | 朝阳区律师事务所 | 法律知识 | 法律专题 | 法律法规
叶庚清律师主页,您是第239308位访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