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好!我发生意外严重车祸,同车有丈夫和小女儿,丈夫第二日过世,小女儿第九日过世,我经数次手术存活但重度残级。还有一大女儿、我父母和我在一起生活在一起。一房产是结婚后购置,还有贷款未还清,名字是老公的。老公父母年岁已高均健在,和其他子女生活在外地。同意放弃其房产遗产份额给孙女!请问:1、有贷款,应先做遗产公证还是先还贷款?遗产份额应该是怎样的?办理房产证变更的程序是什么?可以变更名为大女儿吗?2、放弃遗产公证如何做?老公父母在外地,年龄大不方便来北京的。3、家里没有进项,我还在治疗,孩子小,如何节省相关费用呢!?拜谢了,您的给予无私的帮助。
灰灰谨上 |